为贯彻《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根据《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范〔2019〕9号),2023年度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从7月3日开始!
一、支持方向
今年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内容与往年略有差异,专项共分为4个项目。具体支持方向详见下图:
二、支持力度
三、申报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四个项目中,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最后一项是由中小企业直接申报的。其中(一)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和(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项目,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代中小企业申报,银行在获得贴息资金后返还企业。(三)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分为两个细项:1.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数字化;2.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评估。其中细项1由数字化服务厂商代中小企业申报,数字化服务商收到补贴资金后返还相关中小企业。细项2政策享受主体和申报主体一致,均为数字化服务商。(四)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由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直接申报。
四、主要申报条件
(一)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
1.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
2.2022年9月30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从未有过贷款业务(含票据贴现)记录。
3.2022年四季度期间从上海市辖内商业银行首次获得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的普惠贷款。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项目
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上年度(2022 年度)发放贷款期限在 9 个月及以上的无抵押信用贷款 (含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1.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数字化
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单位,具有数字化服务能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应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上年度服务中小企业数量不少于1000家。
2.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评估
申报单位需入围2023年上海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商名录......2023年1-9 月面向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的数字化诊断评估不少于10家。
(四)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1.本市进入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2.于2020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
3.已盈利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20%,或未盈利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已获得Ⅰ类知识产权的企业。
(上述申报条件高度概括,详情以原文为准)
五、申报时间
(一)中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贴息项目
2023年7月3日-7月28日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贴息项目
2023年7月3日-7月28日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
1.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数字化
2023年7月3日-7月21日
2.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评估
2023年9月18日-10月7日
(四)中小企业创新项目
2023年7月3日-7月21日
六、申报入口
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市级支持资金申请一件事”(https://zwdt.sh.gov.cn/smzy/shell_pc/personal/special-funds-index),选择“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