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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8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绩效评价,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纳入本市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库”入库)的各类载体,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大学科技园等。

 

申报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运行实绩,重点评价各类载体在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等方面的情况。2019年度众创空间“三化”培育项目,另需评价相关众创空间在专业孵化能力提升、品牌拓展与服务溢出、国际孵化交流与合作以及孵化服务成效等方面情况。

评价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

同时,评价2022年各类载体在落实房租减免、检验检测等服务费减免、对接投融渠道等支持载体内中小型科技企业抗击疫情等举措方面的情况;给予一定的优先支持。对国有载体未落实房租减免的,取消绩效评价资格。

申报要求与流程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网址http://fhq.stcsm.sh.gov.cn/进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库”信息系统的“绩效评价”页面,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6月17日16:30。

42022年7月1日16:30前,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录入相关材料审核意见。

5市科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绩效评价结果。

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价方式。众创空间“三化”培育项目另行开展二轮会议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其中:评价为A等(优秀)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补贴;评价为B等(优良),给予不超过A等50%的补贴。评价为C等(合格)及以上、且为2019年度众创空间“三化”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90万的补贴。各类载体支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支持。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匹配。

结果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支持载体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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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